各單位:
為進一步倡導自強精神,推進我院勤工助學工作的健康發展,鼓勵貧困有志學生參與勤工助學的熱情和積極性,表彰在勤工助學工作中認真負責、團結協作、拼搏進取、自強不息的學生,樹立典型,學習榜樣,經研究決定,舉辦本年度 “自強之星”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參評要求:
1.參加評定的同學必須參加過勤工助學活動;
2.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遵紀守法,協作意識高,集體觀念強;
3.學習成績良好,學習态度端正,無不及格科目;
4.積極參加勤工助學工作,在勤工助學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異,多次受到用工單位肯定的;
5.參與評選的同學無各類違規違紀現象,無處分記錄。
評選程序:
1.符合 “自強之星”評選條件的學生自己提出申請,并按要求填寫書面《泰州學院“自強之星”申請表》,事迹材料可用附頁(要求用A4紙打印,題目為3号宋體、正文為4号宋體,);
2. 各用工單位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初評,最終推薦1名學生,于5月12日中午12:00前報送學工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交視作棄權);
3.學工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參評學生進行複評,确定獲獎名單。
4.對獲獎學生進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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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