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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

          為使我校學生軍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切實發揮學生軍事工作在推進高校素質教育、提高學生綜合能力和培養優良校風、學風中的特殊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1〕48号文件,以下簡稱《意見》)、《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教體藝〔2002〕7号)、以及省教育廳、省軍區司令部、省軍區政治部印發的《江蘇省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蘇教體藝〔2009〕19号)、《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工作規範(試行)》(蘇教體藝〔2010〕15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思想政治工作
認真貫徹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方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加強政治思想工作,促進校風建設,通過軍事課(含軍事理論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增強學生的國防意識和組織紀律性,磨練意志,養成良好的作風,提高思想政治覺悟。
第一條 各院(系)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輔導員的考核,明确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職責,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到整個軍事課之中。
第二條 各連隊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及時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态,注意從生理、心理、生活等方面關心學生。
第三條 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活躍軍訓文化。
第四條 加強對團幹部的教育,深入開展與學生的談心活動,交流思想,密切師生、軍民關系。
第五條 堅持正面疏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激勵學生刻苦、勤奮、吃苦耐勞、銳意進取,保持旺盛的訓練熱情。
 
二、日常管理
各軍訓連隊應根據學生軍訓的實際情況,按照訓管一緻、教養一緻的原則,加強連隊日常管理,為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促進優良的學風校風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六條 一日時間分配
工作日:學生軍訓期間,工作日通常保持八小時工作(操課)和八小時睡眠,并規定起床、早操、洗漱、早檢查、開飯、課外活動和晚點名時間。雙休日一般不休息(待每批次軍訓結束後調休)。
作息時間:學生軍訓期間的作息時間,由人武部軍訓辦按照《内務條令》的規定,依據季節、校教學任務和校區環境等情況具體制定。所有軍訓連隊的作息時間應按軍訓辦的統一要求執行。
第七條 一日生活制度(各環節具體時間詳見每年《新生軍事課程教學實施意見》)
起床:聽到起床信号後,全連人員應立即起床(連值班員應提前10分鐘起床),按規定着裝,迅速做好出操準備。因集體活動超過熄燈時間一小時以上時,由軍訓辦确定推遲次日起床時間。
整理内務和洗漱:早操後整理公寓(宿舍)個人内務、打掃室内外衛生和洗漱,時間不超過30分鐘。班值日員協助檢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務衛生。
開飯:按規定時間準時開飯,學生自行到學生食堂就餐,時間通常不超過30分鐘。
操課:操課前,根據課程内容做好準備。聽到操課信号後,連(排、班)迅速集合整隊,清點人數,檢查着裝和裝備器材或學習用品,帶到指定教室(或訓練場地),連值班員要向授課教師(或教官)報告。
操課中,要精心組織、專心聽講、細心操作、虛心好學,保障安全。
課堂(會場、訓練場)做到“五無”:即無打鬧嬉笑、無交頭接耳、無嗑睡走神、無随意走動、無中途退場。
室外訓練堅持 “三不”:即不怕疲勞艱苦,嚴格訓練,刻苦認真,精益求精;不搞弄虛作假,嚴格要求,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悖操作規程,嚴肅謹慎;射擊訓練做到“四無”:無拆卸槍支、無損壞槍支、無丢失槍支、無槍口對人。
  課間休息(室内操課通常每小時内休息10分鐘;室外訓練和實彈射擊時,根據情況由教官确定休息時間),由連值班員發出休息信号,休息完畢,發出繼續操課信号。課間休息堅持做到“四不”:即不打鬧、不躺卧、不回宿舍、不遠離教室(訓練場)。可組織一些輕松活潑的文娛活動,活躍休息氣氛。
操課結束後,檢查裝備,清理現場,集合整隊,進行講評。
操課往返途中隊列要整齊,口号要宏亮。
午休:午休時間原則上由個人支配,但不得遠離公寓、私自外出,也不許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午休結束後,應迅速整理内務,打掃室内外衛生,做好操課準備。
課外活動:連隊每周有兩個課外活動時間由個人支配,但不得随意離開校區。其他課外活動時間由軍訓辦或各連隊安排。
    晚點名及活動:根據校内組織軍訓的實際,要求每周至少進行晚點名一次,通常由連隊帶訓教師(指導員)在學生公寓附近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晚點名内容包括清點人數、小結講評一周軍訓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傳達上級指示要求等。晚點名準備應充分。
就寝:為保證參訓學生有飽滿的精神,軍訓連隊應嚴格按軍訓辦規定的作息時間組織就寝。連值班員在熄燈前10分鐘,發出就寝信号,督促全體人員做好就寝準備。
聽到熄燈信号後應立即熄燈就寝,保持公寓安靜,不得講話、吸煙、随意走動、點蠟燭或使用自備照明設備。就寝時衣物放置要整齊有序。
第八條 行政例會和彙報制度
班務會:每周召開一次,由班長主持,一般每次不超過一小時,主要内容是檢查小結本班一周軍訓中的訓練、學習、生活、執行紀律情況,聽取學生對軍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排務會:每周召開一次,由排長主持,正、副班長參加,研究本排軍訓工作。遇有特殊情況,也可随時召開。
連務會: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由連長主持,排長參加,必要時班長也可參加。主要内容是收集分析連隊軍事訓練、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況,總結軍訓工作經驗,講評各班、排的工作,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第九條 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考勤制度:學生軍訓期間,各連都應建立學生軍訓考勤制度。軍訓結束後,将考勤登記表、教師跟訓情況報校人武部軍訓辦備案。軍訓辦對所有帶訓教官進行考勤。
傷病員請假:學生在軍訓期間,非傷病員一律不得請假。需要半休或全休的病号,須憑校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曆診斷證明,填寫軍訓減、緩、免訓申請表,報校人武部軍訓辦批準後,方可少訓或免訓部分軍訓科目。
批假權限:對軍訓期間學生遇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應嚴格控制。請假半天以内的,由連隊幹部報請營(團)首長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的,須由連隊幹部持請假人書面報告,報營(團)首長同意,并報校軍訓辦領導批準後方可離隊。連隊幹部應向請假人交待外出注意事項,并規定歸隊時間,歸隊即銷假。軍訓期間,未經校軍訓辦批準,連隊不得擅自私派學生公差。
帶訓教師和校軍訓工作人員請假,應經校軍訓辦領導批準,辦理請假手續,并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崗。
第十條 内務設置
軍訓期間,學生公寓(宿舍)内務應當保持整齊、清潔、有序,配備的家具、個人學習生活用品的擺放和圖表的張貼,符合《内務條令》有關規定和要求。
床鋪設置:床鋪按床墊、褥子、床單的順序鋪墊。床單要清潔平整,被子豎疊三折,橫疊四折,置于床鋪一端中央。枕頭包置于被子内側,并與被子外沿取齊。床鋪下禁放書刊雜志和其他雜物。
蚊帳設置:蚊帳懸挂要整齊一緻,白天應将外側兩角移挂在裡側兩角上,并将中間部分折疊整齊。
鞋的放置:統一置于床下或鞋架上。一般至多放4雙,鞋後跟朝外,按皮鞋、膠鞋、布鞋、拖鞋的順序從左至右放置。
洗漱用具的放置:臉盆放在盆架上,牙具、擦臉油等置于盆内,面巾折疊統一晾在繩、架上。
其他物品的放置:個人其他物品一律要求入箱進包,整齊擺放在公寓(宿舍)固定的貯藏位置。
圖表張貼:課表、作息時間表、值班(日)表均貼在門後适當位置。
門窗、陽台、書架、桌椅、床架、室内地面、牆面、衛生間應擦拭幹淨,保持整潔。
第十一條 軍容風紀
着裝:參加軍事技能訓練時,學生應按規定統一着軍裝,戴正軍帽,扣好衣扣,穿迷彩作訓鞋,保持軍容嚴整。
儀容:軍訓期間,參訓男生應做到頭發整潔,不留大包頭、大鬓角和胡須;女生不戴耳環、項鍊、領飾、戒指等飾物,不描眉、塗口紅、染指甲,戴軍帽時發辮不過肩(長發應卷入帽内)。
禮節:參訓學生在聽到首長或帶訓教師呼喚自己時,應立即答“到”。在領受首長或帶訓教師口述命令、指示後,應回答“是”。進入辦公樓或其他人員室内前,應先敲門,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舉止:參訓人員應舉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平時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不得搭肩挽背。參加集會、講座或大課教育、理論輔導時,應按規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會場(課堂)秩序,不遲到、早退,不大聲喧嘩、不玩手機等。散會(下課)時,依次退場。
 
三、保障工作
第十二條 國防教育經費保障。由校人武部會同财務部門根據學校每年的招生計劃數,以不低于省廳要求(本科生120元/生、專科生90元/生的标準)提出預算,報校領導批準。校人武部應在專項經費範圍内本着節約的原則合理列支。
第十三條 軍訓夥食和開水保障。學生軍訓期間,在學生食堂就餐,夥食費自理,各食堂要根據軍訓作息時間或校人武部軍訓辦通知要求,保證學生按時就餐。組織行軍拉練或實彈射擊時,夥食保障由軍訓辦另行通知安排。
第十四條 軍訓服裝保障。軍訓期間,參訓學生一律着軍裝、戴軍帽、紮腰帶、穿迷彩作訓鞋(新生自備或院(系)統一代購)。各院(系)在招生結束後應立即把所有參訓學生的性别、身高統計結果報軍訓辦,以便合理配備、調劑服裝。軍訓結束後,應按時歸還服裝(時間由軍訓辦另行通知)。
第十五條 軍訓器材保障。軍訓器材原則上由承訓部隊保障,保障有困難的,由校和承訓部隊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軍訓槍彈保障。軍訓射擊預習用槍和實彈射擊所需子彈,由校人武部向省軍區提出保障要求,落實保障事宜。實彈射擊用槍和靶場設置原則上由承訓部隊保障。
第十七條 軍訓場所(地)保障。軍訓期間,涉及需要使用的教室、會議室、體育館、操場、球場、馬路等場所(地),由校軍訓辦按軍訓計劃提前向上述場所(地)的管理部門提出使用要求,相關管理部門應優先提供場所(地)保障。
第十八條 軍訓安全保障。安全重于泰山,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學生軍訓期間的安全管理職責,及時、有效、妥善處置軍訓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确保我校學生軍訓工作規範、有序、優質。具體預案詳見附件《泰州學院學生軍事訓練安全預案》。
 
四、考核與獎懲
第十九條  考核
軍事技能(14天,承訓部隊組織考核,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評定等級,計2個學分,射擊考核計入軍事技能考核成績中)。考核具體内容執行《普通高等校軍事課教學大綱》(教體藝〔2002〕7号)。成績統一由相關軍事理論教師錄入校教務系統,軍事理論試卷按校教務處要求裝訂并交由相關院(系)存檔。
第二十條 獎勵
先進個人:對軍訓認識正确,積極參加軍訓,态度端正,學習認真;操練刻苦,不怕苦不怕累,愛護訓練器材;尊重教官和教師,服從管理,自覺遵守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出滿勤,各項成績優秀者可評為軍訓先進個人并給予獎勵。
評選具體辦法:集中軍訓結束時,各軍訓連在做好個人軍訓小結的基礎上,由下而上進行群衆測評,教官按參訓學生10%的比例提出拟表彰人選報軍訓辦審批。輕武器實彈射擊(5發子彈取得40環及以上成績)、軍事征文或論文(取得校級及以上獎項)等單項成績突出的,給予單項獎勵,授予校“優秀射手”等榮譽證書。同時列為本學年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的重要條件。
集中軍訓結束時,對軍訓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各類人員(包括教官、指導員等),由軍訓團綜合其思想表現、工作态度、考勤情況、授課水平、學生反映以及帶隊軍官幹部的意見,按帶訓教官30%的比例提出拟表彰的人選報校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實施獎勵。同時列入當年度幹部考核和各項評優的内容。
先進集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細緻,重視精神文明建設;認清軍訓的重要意義,積極熱情地投入訓練,參訓率高,堅持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尊敬師長,尊重教官,團結協作;隊列動作、輕武器實彈射擊等各項考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内務衛生清潔整齊,行政管理嚴格,作風好、安全無事故的營可評為先進集體。
評選具體辦法:集中軍訓結束時,軍訓團根據先進集體标準,對各軍訓營(即各參訓單位)軍訓期間的組織領導(即領導重視、保障到位、分工明确、跟訓正常等)、日常管理(有專人考勤、參訓率高于95%、請假手續完備、無遲到早退等)、軍事訓練(參訓氛圍優良、服從命令、精神飽滿、着裝整齊、效果顯著等)、宣傳文化(《軍訓特刊》新聞稿的投稿率、錄用率;“軍訓掠影”質量等)、彙報預表演(聽從指揮、步調一緻、着裝整齊、動作标準、口号響亮等)、服從軍訓團任務安排與調配情況等工作和活動予以考核,按30%的比例提出拟表彰集體報校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實施獎勵。評審時,對于未按要求上交材料(各參訓單位考勤登記表、教師跟訓情況簽到表、軍訓減免緩申請審批表等)者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條 處罰
1.對在軍訓工作中表現不好,嚴重違紀違規,不請假外出、弄虛作假、請假超假、不服從軍訓團統一調配的個人或集體,經查明情況,嚴肅處理,并取消其學年各項先進評比資格,學員個人軍事技能訓練科目學分為零,集體則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2.對人為損壞、調換、丢失訓練器材的,應照價賠償,并作書面檢查。
3.對破壞武器、器材,私藏子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校人民武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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