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學工作量是年度綜合考核、職務聘任、職稱晉升、校内績效考核和津貼發放、各類評優的依據。為進一步強化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規範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工作量的構成
1.課程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教學工作量(備課、講授、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考試命題、監考、閱卷、分析、登分等)及實踐教學工作量(實驗、實訓、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
2.輔助教學工作量:包括課程建設、專業建設、學科建設、教學資源庫建設、職業技能競賽、學生競賽(基本功訓練)指導、講座、指導青年教師、聽課、教學研究論文發表、教學管理工作等。
二、教學工作量的計算原則
1.教學工作量的計算範圍,包括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開展課程教學和輔助教學所發生的教學業務量。
2.課程教學工作量以各專業培養方案為依據,按照學校下達的教學任務書和執行情況予以計算;增加開課學時或增設課程必須事先向教務處申請,批準後方可計算,否則不予統計。
3.教學工作量按照課程教學工作量、輔助教學工作量計算合成,全部教學工作量折算為标準課時。若教學工作量構成中的任一環節未完成,則不予計算該項教學工作量。
三、教學工作量的定額标準
1.專任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标準:課程教學工作量11課時/周,輔助教學工作量3課時/周。
2.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崗的管理人員課程教學工作量标準:校級1-2課時/周,中層幹部3-4課時/周,其他人員6課時/周。
3.新教師參加工作的第一年(見習期)實行坐班制,可适當減少課程教學工作量(每周減少不超過2課時),用于跟班聽課,聽課時數不得少于2課時/周,并完成相應的聽課記錄與聽課心得體會。
4.教師退休前兩年可适當減少課程教學工作量(每周減少不超過4課時),但需相應增加輔助教學工作量,可通過指導青年教師、聽課等抵算。
四、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一)課程教學工作量
1.理論教學工作量:
任務含量:備課、講授、輔導答疑(每周答疑一次)、批改作業(按授課計劃布置作業,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課程隻能部分批改時,應經所在教學單位分管教學領導批準,且批改量不得少于總量的二分之一)、考試命題、監考、閱卷、分析、登分等。
計算公式:X=M×(K2×K3+K4)×K1×K5
其中: X——理論教學工作量(标準課時數)
M——按教學計劃的實際完成課時數
K1——授課班級人數修正系數(見表1)
K2——課程類型修正系數(見表1)
K3——學生類型修正系數(見表1)
K4——作業系數(見表1)
K5——職稱系數(見表1)
表1 實際授課時數折算成标準課時數的修正系數
類别 | 項目 | 修正系數 |
授課班級人數
(修正系數K1) | 10人以下 | 0.4 |
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 | 0.6 | |
20人(含)以上30人以下 | 0.8 | |
30人(含)以上50人以下 | 1 | |
50人(含)以上100人(含)以下 | 以50人為基數1,每增加1人增加0.015系數 | |
100人以上 | 以100人為基數1.75,每增加1人增加0.01系數 | |
課程類型
(修正系數K2) | 通識基礎課、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
、五年制專業前三學年所有課程 | 0.7 |
其他課程 | 1 | |
學生類型
(修正系數K3) | 專科生 | 1 |
本科生 | 1.1 | |
作業 (修正系數K4) | 視課程情況與作業量(僅限通識基礎課、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和五年制專業前三學年所有課程) | 0-0.15 |
職稱 (修正系數K5) | 教授 | 1.1 |
副教授 | 1.05 | |
講師 | 1 |
備注:
①按自然班級授課,不足30人按30人計算。
②K4由各教學單位提出具體方案,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後執行。
2.實踐教學工作量
(1)實驗(實訓)教學工作量
任務含量:做好實驗(實訓)課的備課、上課、審閱預習報告,指導實驗(實訓),整理實驗(實訓)環境、批閱實驗(實訓)報告等。多人指導同一實驗(實訓),其工作量均分。
計算公式:Y=實驗(實訓)時數×S×[1+(分批次數-1)×0.8]
其中S為實驗(實訓)授課時數折算成标準課時數的修正系數,根據課程類型按表2取值。
表2 實驗(實訓)授課時數折算成标準課時數的修正系數
實驗(實訓)課程類型 | 系數(S) |
通識基礎課、公共必修課 | 0.8 |
學科基礎課、專業課 | 1 |
(2)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量計算方法
①教育實習:
帶隊教師:14課時/周,按實際周數計算(一般12-18周)。
②頂崗實習:
0.1課時/周×指導學生數,按實際周數計算。
③畢業設計(論文):
6課時/生,為确保質量,每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10人。
(二)輔助教學工作量
計算辦法由各教學單位自行制定,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後執行。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崗的行政管理人員執行業務歸屬教學單位的計算辦法。
五、管理辦法
1.教師個人工作量按自然年度結算,具體教學周數根據學校頒布的校曆執行。
2.教學單位負責全體業務歸屬人員的課時結算,結算結果報教務處審核。
3.在課程教學任務安排不足的情況下,可用輔助教學工作量抵算課程教學工作量不足部分(輔助教學工作任務由相關教學單位負責安排);因工作需要,超額的課程教學工作量可抵算輔助教學工作量。
4.因不服從教學工作安排,造成課程教學工作量不足的,輔助教學工作量不得抵算課程教學工作量,并按“(周教學工作量标準-周實際教學工作量)/14”的比例扣發全年崗位津貼;同時相關人員兩年内不得參加評優,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職務,情況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5.各教學單位在進行教學任務安排時要遵循均衡原則,盡可能避免超負荷或工作量不足的現象。
6.對于超額完成工作量的實行獎勵,超課時獎勵标準為20元/課時。學校按相關規定的師生比核算各院系教師編制,缺編費按年撥付到各院系,用于解決專任教師的超課時獎勵;其他教師的超課時獎勵由學校統一發放。
7.各院系可結合學科專業特點,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教務處與人事處審核批準後實施。
8.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與人事處負責解釋。
二○一四年一月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