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使院領導、院級督導和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教學情況,加強教學管理,更好地為教學工作服務;同時使教師能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形成重視教學、教研的好風氣,促進系科的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聽課數量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我院有關管理人員和教師每學期聽課數量至少應達到以下标準:
1.院長8節,教學副院長10節;
2.院級督導32節;
3.教研室主任5節;
4.教師3節。
二、具體聽課要求
1.聽課人員應按要求完成聽課定額,聽課的專業、班級、課程、時間自定。
2.聽課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聽課記錄本,期終交教研室彙總。
3.院領導實行随機推門聽課,并高度重視對聽課所獲得教學信息的分析與研究,及時向教師反饋有關信息,同時提出加強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意見。
4.督導組要制定學期聽課計劃,盡量做到全覆蓋;同時,要根據聽課情況,對青年教師進行分類、分項目指導,對于新近教授、博士進行重點聽課指導。督導組除進行聽課外同,還必須檢查教師教學文檔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規範,課後與被聽課教師進行交流,指導青年教師,提高青年教師的教學水平。
5.教研室每學期必須組織教師進行集體的聽課評課活動,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并提出措施進行整改,形成聽課評課總結。
6.聽課制度的執行情況與年終考核挂鈎。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