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維護我院教育教學秩序,規範教師的課堂教學行為,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學值班檢查人員的安排
原則上每天安排兩名值班人員,一名為院領導,一名為教研室主任。
二、教學值班檢查要求
1.教學值班檢查時間為上午第一節課,第三節課,下午第一節課和第三節課,共四次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教學大樓大廳,并向教務處總值班報到簽到。
3.檢查教師是否提前十分鐘到達教室,是否在上課前打開多媒體做好上課前準備工作以及上課是否有接聽手機和坐着上課的情況。
4.檢查學生手機入袋情況,第二排就住情況,以及課上吃早飯和玩手機的情況。
5.檢查學生是否有遲到、曠課情況。
6.檢查調停課實施的情況。
7.檢查是否有其它突發事件。
8.檢查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并向院領導彙報。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