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指導
1.對學院的教學秩序(理論教學、實踐教學、頂崗實習等)進行重點督查;
2.通過聽課、評議、座談、訪談、專項檢查等手段,及時發現和通報教風、學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
3.對學生反映教學效果不佳的教師進行跟蹤聽課,幫助他們查找不足、分析原因、促其改進;
4.對督導過程中發現的教學理念先進、教學态度認真、教學成效顯著的教師,給予肯定和表揚,并幫助他們不斷完善,形成先進典型。
二、數據分析
5.圍繞《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展開分析、診斷,及時發現主要存在的問題,剖析原因,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評估考核
6.對學院所有教師的個人教學質量進行評估、考核。
四、建言獻策
7.開展人才培養、教學改革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及時向院領導提出有價值的意見或建議,作為決策參考;
8.積極為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團隊建設、實驗實訓基地建設等重要工作建言獻策。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