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教案是教師授課的基本依據之一。為規範教學行為,根據《泰州學院本科教學工作規範》和《泰州學院課堂授課教師守則》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教案即課時教學計劃,是教師按照預定的教學目标和計劃,以課時、章節或知識單元為單位,根據課程教學綱要和教材内容,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專業學生,對課程教學内容進行合理設計、周密組織而編制的指導學生學習活動的教學實施方案。
第三條課程教案管理以二級教學單位為主體。學校制定課程教案管理的指導意見,各二級教學單位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教案的内容、格式、要求做出具體規定。
第四條教師上課必須攜帶教案。沒有教案或沒有攜帶教案的教師不得進入課堂。
第二章 教案的編寫原則
第五條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必修理論課程、公共選修課程及專業選修課程教學均應編寫教案。實驗(實訓)課程教學一般也需編寫教案。
第六條教案的編寫以專業培養目标和教學大綱為依據,因此,在章節表述、學時安排、授課内容等方面與授課計劃一緻。當出現教材名稱與課程名稱不一緻時以課程名稱為準編寫。
第七條教案的編寫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課程教學綱要為依據,在深入鑽研教材并結合學生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門課程的内容和特點,合理設計教學内容、周密安排教學環節。
(二)掌握學科發展動态,積極吸收本學科、專業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體現教學改革的思想和教學法的要求。
(三)能夠反映教師的授課目的和意圖,體現教師的授課風格和特色。
(四)編寫教案要對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預見性分析,并形成相應的處理方案。
第八條教案的編寫應保證教學内容的完整性,反映課程教學的理論體系和實踐環節。
第九條教案的編寫原則上以教師個人為單位進行,教師個人編寫教案應針對不同專業、不同層次授課對象而有所區别。教案應在授課前完成。
第十條教案應在課程講授過程中進行修改和補充,不斷更新教案内容。在課程教學綱要修訂、教材變換或講授内容變化較大時,需重新編寫教案。
第三章 教案的内容與格式
第十一條教案一般應包括如下内容:
(一)授課的題目。标明一個教學内容(單元)或一次課的教學章、節、課題名稱或主題。
(二)課時安排與教學課型。
(三)教學目标與要求。确定的教學目标與學習要求應與教學綱要相一緻。
(四)教學重點與難點。确定授課重點、難點要恰當、具體,保證授課詳略得當,重點突出,有效利用課堂教學時間。
(五)教學方法與手段。根據教學目标而采取的教學方法及教科書、闆書、多媒體、模型、标本、挂圖、音像等教學工具。
(六)教學過程與主要教學内容。教學基本内容綱要或課堂的闆書設計要具體翔實。
(七)作業、讨論、實驗(實訓)等。為掌握所學知識而進行的輔助性學習,要安排合理、數量适當。
(八)參考資料。為輔助教學的閱讀書目、專業期刊等。
(九)教學反思。指教師對教學工作的分析總結,包括對課程教學中知識的科學性、完整性及學術觀點的分析總結,對教學過程、學生學習效果等情況的分析評價。
第十二條由于課程類别、教學内容、教學風格的差異,教師可根據教學對象、自身個性和特點來編寫教案,各二級教學單位可提出具體要求。
第四章 教案的管理
第十三條教師可根據教學内容的需要,制作PPT講稿、CAI課件和網絡課件等多媒體課件來輔助教學,但不能用多媒體課件代替教案。
第十四條各教學單位應對本單位教師的教案進行定期檢查,對新教師編寫教案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參加工作未滿五年的教師應提供手寫教案。
第十五條教師應妥善保存教案書寫稿或打印稿,以便今後備課參考和檢查。
第十六條教研室負責教案管理的具體工作。教研室在學期開課前組織、督促和指導任課教師編寫和修改教案,并在授課過程中檢查教案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學校每學期對任課教師的教案進行檢查,并不定期進行教案使用情況的抽查,以加強對教案編寫、管理的指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各專科專業課程教案管理參照本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本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2014年2月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