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課堂授課管理,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現依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制訂泰州學院課堂授課教師守則。
第一條教師是課堂授課的組織者與直接實施者,應對課堂授課的全過程負責。
第二條教師授課前應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和學生的學習基礎, 處理好本門課程與先修課程和後繼課程之間的銜接,合理安排教學進度,撰寫授課計劃。
第三條教師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教學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提前下課,不自行更改上課時間或地點。因特殊原因須請人代課或調課時,須經教務處批準。
第四條首次上課時,教師應作自我介紹,增進師生間的了解;應向學生介紹本課程主要内容、學時分配、實踐操作安排、課程成績計算辦法;推薦課程學習的參考資料,公布課後輔導答疑安排方式。
第五條課堂上教師應着裝得體,将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靜音狀态),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第六條教師上課應富有激情,如無身體不适或課程特殊要求,應站立授課。
第七條教師課堂教學須目标明确,方法得當,不發表與教學内容無關的言論。
第八條教師須用标準化的語言授課,正确使用闆書,合理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不得播放與教學内容無關的音頻或視頻。
第九條教師應正确對待各類教學反饋信息,認真改進教學方法,不斷吸收優秀的科研成果,努力跟蹤學術前沿。
第十條教師應采用靈活高效的方式嚴格考勤,有效管理課堂,認真填寫考勤表,對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給予批評教育。
第十一條教師應主動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不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十二條課堂授課時如遇突發事件,教師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2014年2月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