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是實現高校人才培養目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學生基礎理論學習的重要環節,是全面檢驗學生綜合素質與實踐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及學位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也是衡量高校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重要内容。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規範化管理,提高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養成學生良好的科研道德,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特制定本規範。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目的與基本要求
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初步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作為學生在校期間一次較為系統的綜合訓練,應注意以下幾方面能力的培養,并根據專業性質的不同有所側重:
(一)調查研究、文獻檢索與閱讀的能力;
(二)綜合運用基礎和專業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定性、定量相結合的獨立研究與論證的能力;
(四)實驗方案的制定、儀器設備的選用、安裝、調試及實驗數據的測試、采集與分析處理的能力;
(五)設計、計算與繪圖的能力,包括使用計算機的能力;
(六)撰寫畢業論文(設計)及英語書面表達的能力。
畢業論文(設計)的時間(包括評閱和答辯時間),原則上在第七學期啟動,包括選題、确定指導教師和下發任務書等,第八學期完成,包括做畢業論文(設計)和答辯。畢業論文(設計)期間不單獨停課。
二、畢業論文(設計)的組織管理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層層負責。
(一)教務處為全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制定學校畢業論文(設計)的相關管理規定,明确學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整體目标;
2.負責協調解決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全校畢業論文(設計)的宏觀指導工作;
3.對各院(系)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組織評選“校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進行總結和表彰。
(二)各院(系)為本院(系)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其主要任務為:
1.成立院(系)畢業論文(設計)教學指導小組,教學指導小組成員一般由3~5名專業建設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人數可視各院(系)專業數多少作相應增減);
2.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标和教學基本要求,組織畢業論文(設計)教學指導小組成員制定本院(系)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計劃和實施細則;
3.組織畢業論文(設計)教學指導小組成員審核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4.按有關規定審核指導教師資格;
5.負責檢查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進度和質量,協調解決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設立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并組織答辯;
7.負責畢業論文(設計)的經費管理;
8.負責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評定工作;
9.負責畢業論文(設計)的資料保存工作;
10.組織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的推薦評選工作。
三、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
(一)選題原則
選題是關系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教學基本要求能否落實的重要環節。選題應遵循下列原則:
1.符合專業培養目标,體現學科特點,滿足教學基本要求;
2.選題能夠使學生達到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獲得比較全面的訓練,同時也能使少數學生對某些專題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
3.提倡選擇結合社會及生産實際的課題(或參與教師的科研),要逐步提高設計類選題的比例;
4.選題的份量和難度适當,在保證達到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大多數學生能夠在規定時間内完成規定的論文(設計)選題内容,又能使少數學習優秀的學生得到更好的培養和鍛煉。
5.要把一人一題作為選題工作的重要原則。對于由幾名學生共同完成的課題,總體設計每個成員都要參加,其餘部分必須明确規定每名學生應獨立完成的任務,使每名學生都受到較全面的訓練,且課題應具備任務明确,要求具體,難度适當等特點。
(二)選題方式可以有三種形式:指導教師公布課題,學生選題;學生提出課題,相關指導教師認可;學生與指導教師共同商定課題。課題确定後須填寫《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表》,陳述課題來源、課題内容、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論文(設計)要求及所具備的條件等,經所在專業讨論和專業負責人審定後生效并報教務處備案。題目一經确定,不得随意改動。确需改動者,需經教學指導小組批準,報教務處備案。
畢業論文(設計)所選課題中,如果同一項課題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學完成,應在申報課題的名稱上加以區别(加副标題),并且在“論文(設計)要求”中加以體現。
(三)近三年畢業論文(設計)課題的重複率不得超過5%。
(四)下列情況的課題不宜安排學生做畢業論文(設計):
1.課題偏離本專業所學基本知識,偏離本專業培養目标要求;
2.課題範圍過專、過窄或課題内容簡單,達不到綜合訓練的目的。
四、任務書的填寫與下達
《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應由指導教師根據各課題的具體情況填寫,并于畢業論文(設計)開始前一周内發給學生。任務書中除布置整體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外,應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列出參考文獻目錄。
由多個學生共同完成的課題,應參照《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表》中的内容,明确畢業論文(設計)學生須各自獨立完成的工作。
五、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一)指導教師應由本專業具有講師職稱或碩士學位及相當職稱或學位以上的人員擔任。指導教師由教研室安排,經院(系)主管領導審查後方可擔任。
(二)為确保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每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
(三)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熟知《泰州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範》。
(四)指導教師要重視對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應着重啟發引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凡承擔科研項目的教師可以選一些優秀學生提前介入課題。
(五)在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可采用合作指導的形式聘請合作單位中級職稱以上的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擔任指導教師,但應有本專業中級職稱以上的教師負責掌握進度、要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六)指導教師的職責:
1.指導并幫助學生選擇課題,填寫《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表》和《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
2.按任務書的要求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進行輔導、答疑與指導。指導教師既要采取啟發引導和介紹參考資料等方式對學生作實質性的指導,又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既不包辦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1)協助院(系)做好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中期檢查工作;
(2)指導學生正确撰寫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
(3)畢業論文(設計)結束階段,按畢業論文(設計)的規範化要求檢查學生完成任務情況,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預審;
(4)根據學生的工作能力、論文(設計)質量及工作态度等寫出評語并給出建議成績;
(5)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6)收齊學生畢業論文 (設計)的全部資料、成果,審查合格後在答辯前交所在答辯組驗收。
六、對學生的要求
(一)每個學生必須認真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各階段規定的全部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和刻苦鑽研精神,嚴禁弄虛作假,不得抄襲他人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已有成果。如有剽竊抄襲或僞造數據行為,經調查核實,成績作不合格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二)要努力參閱一定的新技術、新信息資料,勇于創新,勇于實踐,注意各種能力的鍛煉和培養。
(三)要尊敬指導教師,虛心接受指導,遵守紀律,愛護公物。如因不聽指導造成的傷害或其他後果,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在做畢業論文(設計)階段,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指導教師簽字,院(系)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準假,并報教務處備案。
(五)撰寫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時,做到條理清晰,邏輯性強,符合寫作規範,并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要求進行撰寫、打印和裝訂。
(六)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果、資料應及時交指導教師收存,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對外發表須事先征得指導教師同意。
(七)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畢業。
七、畢業論文(設計)的規範化要求
(一)文科學生的畢業論文字數一般不少于5000字;理、工科學生論文一般不少于4000字,畢業設計說明書原則上不少于5000字。考慮個别專業個别學科以及個别選題的特殊性,經院(系)同意,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字數的要求可适當增、減。
(二)畢業論文(設計)全套材料分别包括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表、任務書、中期檢查表、答辯記錄表以及成績評定表等過程材料和畢業論文(設計)的文本。其中:畢業論文(設計)文本包括:
1.畢業論文(設計)封面;
2.畢業論文(設計)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
3.畢業論文(設計)目錄(若需要時);
4.前言(或引言、緒言);
5.畢業論文正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正文及工程設計圖紙等;
6.結論;
7.參考文獻;
8.符号說明(若需要時);
9.緻謝(若需要時);
10.附錄(若需要時);
畢業論文裝訂歸檔時,應按順序将過程材料裝訂在論文(設計)的後面。
(三)畢業論文(設計)打印格式建議:
1.畢業論文(設計)用計算機打印,紙張一律使用A4紙;
2.畢業論文(設計)封面和過程材料用表統一由教務處提供模版樣式;
3.打印格式見《泰州學院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打印格式》;
4.畢業論文(設計)打印完成後,将設計成果(有設計成果要求的專業)、論文電子檔及畢業論文紙質文本各交一份留院(系)保存。
八、畢業論文 (設計)的評閱與答辯
(一)學生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後,指導教師、論文評閱教師應對其進行認真評閱和審查,參照評分标準,寫出評語并給出建議成績。
(二)各院(系)組成若幹答辯小組(或答辯委員會),每組由3或5名(必須為單數)指導教師組成,由指定組長(或主席)全面負責答辯工作(答辯小組及答辯學生分組名單必須打印備案)。
(三)各院(系)在答辯前應制訂出統一的答辯程序和關于答辯場地、人員、紀律等方面的規定。
(四)答辯前,由院(系)統一收齊學生的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分發給相應答辯小組成員審閱,同時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認真準備,寫出答辯提綱,熟悉答辯過程中應知應會的内容,提高表達能力。
(五)答辯時,答辯組的教師針對該課題基本内容或關鍵性問題進行質詢。
(六)答辯過程須指定專人記錄,答辯結束後,小組成員需在記錄上簽字,并交院(系)保存備查。
(七)答辯結束時,答辯委員會(小組)按畢業論文(設計)的實際質量,參考指導教師、論文評閱教師的評語及建議成績并根據答辯情況,寫出答辯評語并評定出最終成績。
(八)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作為緩答辯處理:
1.論文(設計)質量未達要求,指導教師、評閱教師明确指出“不可以提交答辯”結論者;
2.未完成任務書任務要求者;
3.所提交的畢業論文(設計)文檔未達到規範化要求者;
4.未按時上交畢業論文(設計)全部文檔者;
5.學生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提出申請,由院(系)答辯委員會審核同意者。
學生原則上隻能有一次緩答辯機會,學生緩答辯由所在專業安排,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後進行,由原指導教師指導,其他仍嚴格按畢業論文(設計)的工作規定執行。
(九)剽竊他人成果或請他人代做者,取消答辯資格,畢業論文(設計)作不合格處理并按有關規定重修。
九、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評定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評定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應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研究水平、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學術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辯情況為依據,不應以學生以往的成績或指導教師的水平來決定。
(二)畢業論文(設計)最終成績按優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級評定。最終成績的評定應參考指導教師、論文(設計)評閱教師的建議成績并根據答辯情況由答辯委員會(小組)評定給出。其評價标準為:
1.優秀:能很好地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論文(設計)選題新穎、适度,具有理論意義或實際價值;研究方案合理、研究方法得當;論文(設計)内容完整,論證嚴密且有邏輯性,語句通暢,層次清楚;說明書、圖紙符合規範,完成的實物性能指标達到甚至優于規定要求;論文(設計)格式規範;答辯時概念清楚,表達扼要簡明、重點突出,回答問題正确,具有知識深度與廣度,且有個人獨到見解。對畢業設計成果突出的學生,在上述各條達到較好要求後,亦可評為優秀;
2.良好:能較好地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論文(設計)選題有一定新意;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合理;論文(設計)内容比較完整,論證較為嚴密且有一定邏輯性,語句通暢,層次清楚;說明書、圖紙符合規範,完成的實物性能指标達到規定要求;論文(設計)格式規範;答辯時概念清楚,表達扼要簡明、重點突出,回答問題正确;
3.中等:能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比較合理;論文(設計)内容比較完整,論證有一定的邏輯性,語句通暢,層次清楚;說明書、圖紙符合規範,完成的實物性能指标達到規定要求;論文(設計)格式規範;答辯時概念清楚,回答問題正确;
4.合格:能基本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論文(設計)選題适度;研究方案、研究方法較為合理;論文(設計)内容基本完整,論證有一定邏輯性,語句通暢,論述有條理;說明書、圖紙基本符合規範,完成的實物性能指标達到規定要求;論文(設計)格式規範;答辯時概念較為清楚,回答問題基本正确;
5.不合格:未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論文(設計)内容不夠完整,論證缺乏邏輯性,思路不清晰,錯誤較多;說明書、圖紙質量較差,完成的實物粗糙,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答辯時概念不清楚,原則性錯誤較多。
(三)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記入學生成績檔案。
十、畢業論文(設計)檢查和管理
(一)教務處應對各院(系)畢業論文(設計)各階段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二)各院(系)要認真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的中期檢查工作,并接受教務處組織的抽查工作。院(系)可通過中期檢查對學生進行階段考核,填寫《畢業論文(設計)中期檢查表》,寫出考核評語,作為最終成績評定的參考,對完成階段性任務差的學生要給予警示。各院(系)應将中期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告有關學生和指導教師,以便其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院(系)中期檢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有無改變課題内容的情況;
2.有無課題工作量過重或不足的情況;
3.課題進展情況;
4.對與科研項目結合的畢業論文(設計),應檢查其所做工作能否達到畢業論文(設計)要求;
5.不能如期完成課題時的解決方案與途徑;
(三)各院(系)要重視和加強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的學生教育工作,妥善處理好學生就業與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之間的矛盾,努力減少和消除就業壓力對畢業論文(設計)各環節的不利影響和沖擊。
(四)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後,各專業必須進行書面總結,認真填寫《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彙總表》,客觀準确地完成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分析報告;同時,組織申報、評選本年度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及時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的資料歸檔工作。
十一、畢業論文公開發表的獎勵
學校将對以學生為第一作者,泰州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公開發表的畢業論文給予獎勵,具體标準如下:
(一)在省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獎勵500元;
(二)在國内外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獎勵1000元;
學生在領取相應獎金時,必須提交發表論文的刊物原件審核,複印件由教務處存檔。
十二、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的評選與獎勵
(一)評選要求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可以推薦參加當年校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
參評的畢業論文(設計)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為在省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獎勵200元;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2.選題科學,符合本專業教學要求,有利于鞏固和擴大知識面,有利于綜合能力的培養;
3.能夠較好地體現本專業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綜合應用;
4.主題突出,論點鮮明,論據充分,結構嚴謹,層次分明,語言流暢。
5.重點推薦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獨到見解,或具有一定的實用(參考)價值的畢業論文(設計)。
(二)評選辦法
由各院(系)畢業論文(設計)教學指導小組審議,根據評選要求和學生論文(設計)的真實水平,按照規定向學校推薦。經評選,教務處審核,報主管校長批準後授獎。
(三)評選時間及報送材料
各院(系)于每年6月中旬按照要求完成評選推薦工作,并将規範齊全的文本材料及畢業論文(設計)的電子文檔等報教務處教學實踐科。
須提交的文本材料包括:
1.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推薦表和推薦排序表各1份。
2.畢業論文(設計)文本1份。
3.畢業論文(設計)過程材料1份。
(四)評選結果及獎勵辦法
1.評選出的學校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将頒發泰州學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榮譽證書,并分别給予學生200元、指導教師400元的獎勵。
2.學院将學生獲獎情況載入個人檔案,獲獎的論文彙編成集。
活力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