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13年度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助對象
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服從就業推薦的2012屆未就業及2013屆普通高校泰州生源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作為援助對象:
1.城鎮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2.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
3.城市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
4.殘疾高校畢業生。
二、工作目标
1.工作覆蓋面100%。各地要通過基層勞動保障平台摸排、網絡征集、畢業生登記等多種形式,認真做好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信息的調查摸底工作,做到調查無遺漏,覆蓋面達100%。
2.安置就業率100%。各地要通過重點推薦就業、市場化雙選、基地安置、創業資助等形式,對轄區内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确保年内全部安置到崗,就業率達100%。
三、工作措施
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應當圍繞“六個優先”展開。
1.就業指導優先。各地要根據困難畢業生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個性化的就業指導方案。通過就業講座、人才測評、職業規劃、心理輔導等方式,優先做好就業指導,幫助困難畢業生端正就業觀念,調整就業期望,找準職業定位,樹立就業信心。
2.技能培訓優先。對有培訓需求的困難畢業生,各地要優先免費提供實用型、應用型技能培訓,提高他們實踐動手能力。對有創業意願的困難畢業生,可免費安排參加SYB創業培訓。
3.就業見習優先。各地要優先安排困難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幫助他們提升工作技能和就業本領。見習期内,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對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要動員和鼓勵用人單位優先接收。
4.推薦就業優先。各地要舉辦面向困難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有組織地讓他們參與到招聘活動中去;主動收集用人單位崗位信息,安排專人進行對口推薦,優先做好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推薦工作。
5.結對幫扶優先。各地要建立“一對一”結對幫扶制度,明确專人,落實責任,綜合運用各種就業援助手段,優先幫助困難畢業生盡快盡早走上工作崗位,确保不挑不撿年底前全部安置就業。
6.基地建設優先。各地要在本地區征集篩選出有一定生産規模、有持續性崗位需求的單位作為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基地,每個市(區)3至5家,重點進行困難畢業生的見習培訓和安置就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從“關注民生、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的高度,認真開展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幫助他們實現充分就業。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起牽頭部門職責,協調工會、民政等部門按期報送數據信息,确保征集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确性。
2.注重宣傳發動。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大力宣傳就業援助政策和幫扶舉措。要在部門網站上開辟就業幫扶專欄,供困難畢業生自行登記。要組織專人深入鄉鎮、街道、社區、村組進行調查核查和宣傳,确保做到應援盡援“全覆蓋”。
3.抓好專項調查。各地要加強與工會、民政等部門的聯系,充分發揮網絡和基層勞動保障平台的作用,全面掌握本地區困難畢業生數量、結構、家庭經濟狀況、就業意向和培訓需求等基本信息,确保調查深入、細緻、全面。
4.強化政策扶持。各地要融合現有的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和困難人員就業幫扶政策,将就業見習、社保補貼、一次性安置補貼等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在此基礎上制定出針對困難畢業生就業的優惠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基地建設力度,努力幫助困難畢業生早就業、就好業。
5.嚴格督查考核。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基地征集工作(申報表見附件2)和就業援助信息調查摸底工作(登記表見附件3),并于7月10日前上報《泰州市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基地彙總表》(見附件4)和《泰州市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信息彙總表》(見附件5)。8月份起,實行就業援助進展情況月報制度,年底進行檢查考核。
聯系地址:泰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建工大廈二樓),聯系人:李梅,聯系電話:86883116,電子郵件:tzb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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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活力經管